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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学生课外

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讨论稿)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实践,并向省级、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推荐优秀作品,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按竞赛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学生申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二、各学院对申报者和申报作品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所申报作品的立意和质量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书所填信息的真实性。

三、11月16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作品的资格与内容审查,并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优秀作品。每个学院选送的参赛作品总数不超过20项,但不得少于5项,每位申报者限报1件作品。热带作物学院根据学院具体情况组织申报。(申报涉及的相关材料及表格请到校园网http://www.ynau.edu.cn/或校团委网站http://youth.ynau.edu.cn/下载,联系人:王元元,联系电话:65213359,邮箱:ynndtw@163.com

附件:第十二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办法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

第十二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实施办法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竞赛目标

引导和激励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发现和培养在学术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同时,向省级、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推荐优秀作品。

三、参赛资格

在校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四、组织机构

(一)为保证竞赛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威廉体育williamhill第十一届“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其成员如下:

主 任:雷建奕

副主任: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的负责人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向组委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竞赛设立作品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评审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依据相关评审规则开展评审工作。

(三)各参赛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本学院参加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参赛作品资格审查和作品选送等相关工作。

五、作品申报及评审

(一)参赛学生分别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及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进行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及社会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分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字数控制在15000字以内。

(三)参赛作品须为学生课外完成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且署名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必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与合作者必须是学生。

(四)各类已获国际竞赛奖励、国家级奖励或其它全国性竞赛奖励的获奖作品和已经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得申报。

(五)参赛作品必须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经学院审核确认。

(六)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两个组别(本专科生组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组)进行评审。组委会鼓励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者专业学科特点,立足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与云南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方针相结合,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对于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其参加省级、国家级“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六、进程安排

(一)11月初,竞赛组委会及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对有参赛意向的同学进行赛前培训和指导。

(二)11月16日,各学院完成对学生作品的资格与内容审查,并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比赛。

(三)11月17日至23日,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终审决赛作品。

(四)11月30日,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现场问辩,并评出获奖作品等次。

(五)12月至次年5月,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优秀作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再次进行完善并提交作品定稿,大赛组委会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云南省比赛。

七、表彰奖励

竞赛组委会将对参赛的优秀作品、团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赛作品分别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总数的5%、10%、15%、20%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进行表彰奖励,并将推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国家级“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参赛以及获奖的本、专科学生按照《威廉体育williamhill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威廉体育williamhill本科生课外修读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和《威廉体育williamhill全日制专科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同时参加不同级别“挑战杯”竞赛项目获得的学分只计算所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的学分,不得累加。

研究生参赛奖励不区分个人、集体项目,获奖研究生按《威廉体育williamhill关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优评奖;按照《威廉体育williamhill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由校团委出具证明并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参加校级比赛时记为参加学术活动1次,在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奖时记为参加学术活动3次。

(三)本次竞赛活动按各学院参赛学生获奖的积分高低设立团体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各获奖等次分值标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优秀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竞赛组委会但未获奖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积分相等时,则以获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

(四)为提高参赛作品质量,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学校将根据作品获奖情况对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五)竞赛组委会接受对参赛作品的置疑投诉。对于被投诉参赛作品及其作者,如经过调查核实后确实不具备参赛资格的,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已获奖的撤销其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八、本办法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